中新網福建新聞12月28日電(何歡 陳宇)為貫徹落實好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》,確保治理中小學周邊售賣卷煙、電子煙行為成果持續(xù)鞏固,加強社會普法宣傳,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(qū)煙草專賣局與莆田市城廂區(qū)人民檢察院、莆田市城廂區(qū)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組成聯合檢查組,于12月下旬對轄區(qū)校園周邊開展卷煙市場專項檢查和普法宣傳。
檢查組成員根據各自職權,向學校周邊零售戶開展面對面普法,重點解讀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》《電子煙管理辦法》等相關規(guī)定和要求,宣傳舉報投訴途徑,引導相關市場主體自覺做到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制品,共同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。檢查組還檢查了“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煙(含電子煙)”警示標識的張貼情況及是否存在違法銷售卷煙、電子煙行為。
據了解,自2021年6月1日修訂后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》實施以來,城廂區(qū)煙草專賣局于相關單位開展聯合普法活動12場次,聯合檢察院開展了4場次聯合檢查、查處了3起未成年人涉煙案件,聯合市管、公安等部門查處17起校園周邊無證經營卷煙案件,在常態(tài)化的聯動發(fā)力中進一步健全完善校園周邊聯合治理機制,有力保護了未成年人的健康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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